代理記賬:實際到賬金額與發票金額不一致時的
文章來源:編輯 瀏覽:126 更新時間:2020-02-27 17:20
在現在的業務來往過程中,不一定都是一手交貨一手交錢的情況。有時業務開了一張專用發票,金額為10000元,但是對方打來的款只有5000元,作為會計該怎么辦呢?
余下的貨款是什么情況呢,收不收得回來?如果能收回來,客戶只是分期打款,那么還有5000元的余額記入應收賬款;如果怎么追討都確實收不回來了,就是沒有了那剩余的5000元,這部分就要轉入營業外支出。如果要在稅前扣除的話,要去稅局做備案,不然就要在稅前列支。清楚了嗎?
企業銷售業務開具了發票,一般正常情況下這樣進行分錄,開出發票金額是收款金額,應借記在應收賬款,收到款項時應貸記到應收賬款。當然,現在業務模式多種多樣,發票和款項的情況就會復雜起來,所以會導致到賬金額與開發票的金額不符。對于到賬金額與開發票的金額不符時,賬務首先應弄清楚實際情況進行入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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